义乌市邮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了加强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省、市邮政局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内容:对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制度、实施、管理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领导、组织、管理、设施、责任五落实
消防业务上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目标和任务第五条工作目标:(一)无重大火灾及重大电器设备灾害事故;(二)控制重大人员烧伤,设备、行车烧毁事故;(三)控制机房、生产场所、重要部位、邮件火险事件;(四)火警隐患整改率达百分之百
第六条工作任务:(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二)落实邮政生产全过程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三)对邮政生产全过程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四)总结邮政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第三章消防安全网络第七条消防工作树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防火安全意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企业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实行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局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见附件一)
第九条建立、健全局、部门、班组(支局)三级管理网络和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局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各部门、班组(支局)设立兼职消防员(详见附件一)
第十条工作职责(一)邮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