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防怎样应对WTO——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家强访谈录入世对中国的影响无疑是深远而全方位的。既履行着行政执法职能,又担负着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消防工作,如何应对入世的影响与挑战,这是摆在全国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部队乃至整个消防行业面前的一大紧迫问题。日前,记者就此走访了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家强少将。“我们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充分地分析判断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高瞻远瞩、统揽全局作出的重大的战略决策。可以肯定,入世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将带来深刻的影响;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消防安全工作,也必然会受到入世的影响。入世既对新形势下我国消防工作、消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多方面的冲击和挑战。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怎么采取应对措施呢?总体来看,我们还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趋利避害的方针来沉着应对!”在一间俭朴的办公室里,陈局长说起入世对中国消防的机遇和挑战,豪情激荡,语重心长;谈到回应对策,又是那么胸有成竹,胜算在握。中国消防走向世界的通行证———完善消防立法记者: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以制订和执行一整套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入世就得依照WTO规则办事,首先要从法律法规上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多年的实践证明,依法治火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出路,我国消防应对入世是否也需要从法制建设入手?陈家强:我国的消防法制体系本身就不够完备。有的消防法规已明显滞后,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加入WTO形势的需要。有的消防法规与相关的其他方面的法规在一些条文上有矛盾,不便执行。每年都有不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诞生,但我们的消防技术规范远远跟不上,有些技术规范多少年了没有修改,还有一些急需的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尚未制定出台,尤其是涉外的、与WTO规则接轨的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更是缺乏。因此,入世对消防法律法规建设首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必将产生有力的推动,促使我们加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进程。我们要抓紧入世以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地方性的消防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律法规、涉外的消防法律法规,我们将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将着手修改;还有一些已经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将及时地废止。当前公安部消防局具体在抓这么几项:一是要在认真总结《消防法》实施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和不相适应的方面,提出局部修订的意见,经公安部报请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立项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是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并争取列入国务院明年的立法计划;三是对现有的行政规章,比如《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36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0号令)等,抓紧修订、出台,使它们适合加入WTO和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要求;四是要新制订一些规章,比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五是按照“适应市场、服务社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国际接轨”的原则,改进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管理机制,加快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六是要积极配合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制定和完善具有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和加强这些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修改?为什么要修改?陈家强:首先,必须充分肯定,《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消防法制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消防法》施行三年多来,我国的消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消防法》的个别条文也需要及时修订。至于对哪些条文进行怎样的修改与增删,我们正在加紧调研,也需要各方面专家的论证,目前尚不便在媒体上披露太多。为什么要修改?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