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参照《XX市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分局实际,特修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分局党总支必须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明确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认真落实责任制,保证省、市工商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正确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紧密结合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三)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
(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与分解第六条局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包括:(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工商局关于党风廉政建第1页共7页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和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