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力度,切实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本制度旨在努力建立学校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不断的教育和学习,促进干部的思想认识有新的提高、职业道德观念有新的转变、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有新的增强
第二章学习教育内容第条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反腐形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和上级布置的专题教育
第条政治理论教育主要包括《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第条反腐形势教育主要包括各时期各级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理论的论述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讲话,各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国内反腐形势等内容
第条党纪条规教育主要包括
党中央、国务院制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纪律条规和各级纪委制定的纪律规定
第条警示教育主要包括大要案的查处纪实,系统内外的典型腐败案例
第三章学习教育原则第条学习教育必须联系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
第1页共10页第条学习教育要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或者根据当前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的新的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活动,做到有的放矢
第条学习教育要坚持经常性,坚持寓教育于制度建设,寓教育于各项工作,寓教育于各项检查,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