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和项目(一)考核范围:各科室、各社区(二)考核项目:**年信息工作二、信息报送标准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标准,根据各科室承担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的不同,由各科室、各社区按照以下要求标准向办公室分别报送
党政办每月至少报送4篇信息(含1篇综合信息);民政科、综治办(含司法所)每月至少报送3篇信息(含1篇综合信息);计生办、城管科每月至少报送2篇信息;各社区、经济办每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
完成时限原则上每周报送一篇,不得积攒到月底一并报送
以上单位报送的信息中
综合性信息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工作性信息,字数不少于300字;互联网信息,问题性信息或建议性信息,字数各不少于200字
三、信息格式和报送方式(一)信息格式1、标题
报送信息必须标明文章主题或标题,不得在主题栏和标题栏使用“单位名称、信息”等字样
正文题目使用黑体二号字,正文内容使用仿宋三号字
标明信息报送单位和信息撰稿人
(二)报送方法所有信息请通过**网址后台
各社区在提交信息时,在主标题前面加上单位名称“[xxx社区]”
四、考核办法(一)计分考核根据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各级信息刊物采用情况以及领导批示情况,进行计分考核,作为信息工作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依据
计分每月按照基本分值(60分)和加分分值(不封顶)分第1页共3页别进行计算
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完成信息报送标准要求的,每月得到上报信息的基本分值;信息被区级以上信息刊物采用或得到批示的,得到加分分值,计算在出现月份
1、基本分值(60分)根据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每月报送情况计算月基本分值
每月按照数量和质量标准要求完成信息报送的科室、居委会,计分60分
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以下情况从基本分值中减分;每月不报送信息的部门不得基本分值
2、加分分值(不封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加分)被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