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集镇中心小学教师考评细则(2010年3月修订)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推进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考评指导意见》(泰教办发〔2009〕51号)文件精神及县、镇制定的考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细则。考评总则:一、教师考评,分为常规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综合考核分为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和特别奖惩。二、考核内容参考四个方面: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特别奖惩内容单列,包括:(1)有重大立功表现。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贡献或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联合表彰的综合荣誉获得者可酌情加分;(2)师德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常规考核平时作好各项积分统计,综合考核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四、考评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五、教师年度考核分数=常规考核×70%+学生评价×10%+教师评价×10%+领导评价×10%。特别奖惩分数单列,由考评领导小组决定。六、德育及班主任考评不在本考评范围。考评细则:第一部分职业道德(100分)师德考核采取减分和领导教师评价的方式。减分减至零分为止。一、评价要求政治素质(20分)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参加政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表现,完成学习内容及各类学习笔记情况。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4.不参加社会迷信活动、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行为规范(20分)1.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及表现情况。服从领导,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及各种会议,遵守纪律,不做与活动及会议无关的事情。2.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廉洁从教。不得出现有偿家教、从事强制性推销活动、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及其他不廉洁行为。4.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5.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环境卫生,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6.无违反其他校规行为。爱岗敬业(20分)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从事第二职业。热爱学生(20分)1.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安全。2.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学生,洞察学生的心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3.无歧视学生的现象,对不同层面学生有不同的施教策略,关心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日常生活。4.如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大声呵斥学生(不同于严肃批评、教育);使用教师忌语讽刺挖苦、侮辱和不尊重学生人格;擅自停课处罚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其他不良情况。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按相关法规处理。团结协作(20分)1.师生关系。爱护、关心、帮助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2.同事关系。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不热爱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散布消极情绪和不团结的言论,影响干群关系和同事关系,影响正常工作者酌情扣分。3.教师与家长关系。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对家长缺乏礼貌和尊重,无端指责,索要家长礼品,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酌情扣分。4.积极参与教研组、年级组工作、学校其他工作。发扬奉献精神,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埋头苦干,顾全大局。工作中斤斤计较,争待遇,争名利,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分配的酌情扣分。二、评价标准A.评议(依据以上要求,分学生、教师、领导三项进行评议。评议方式见附表,评议结果按师生及领导的规定比例计入总考核)1.学生评议40分。按每位教师所任教的班级随机抽取10-20名学生对本班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