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考核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夯实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提高街道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孕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区关于建立健全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管理制度的意见》、《市区村(居)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实施方法》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制定区街道社区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孕情管理、长效节育和“月月清”平台出生上报等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奖惩长效工作机制,使我街道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街道11个社区居委会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考核内容1
长效节育指标
社区居委会当年落实长效节育及时率72%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2%以下按比例得分
孕情掌握指标
社区居委会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75%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5%以下按比例得分
人口统计指标
社区居委会“月月清”出生平台上报率,以平台上按pis分发的总出生为分母,其中已上报的出生为分子,按比例得分
依法行政工作
社区居委会依法实施计划生育工作,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5、按当年度计生重点推进工作或阶段性计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累计得分
(二)评分标准第1页共3页街道计生办根据各社区月报表、“月月清”出生平台数据,pis上报率及“月月清”清理平台等上一月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对各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排名
四、奖惩办法(一)街道对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排名通报,季度排名奖励制度,对月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月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每季度对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分别给予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