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流程执行奖惩实施条例1
1目的:《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制度与流程执行奖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是《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系列中,为强化制度与流程执行效果,达到提倡良好的企业执行文化,规范运作、制止错误延续和改正错误的目的,而建立的专项管理规章制度
2宗旨:以维护国家与企业的法律和规定为目标,通过采用奖惩管理这个激励工具,控制企业中的非期望行为的发生,引导员工知法,守法
3奖罚原则(1)地区采用从总经理基金列支,及时奖励的原则;(2)与绩效管理挂钩的奖励原则(3)检查期内累计犯错次数,合并处罚的原则
(4)视情节的严重性,在类别与金额范围内,量情确定处理程度的原则;(5)采用纪律处罚与经济罚款的手段配合使用的原则
4适用范围:本规定奖罚适用于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和各所属及合作管理的机构,包括美佳物业总公司,但不包含美佳物业总公司管理下的各项目物业管理处(各项目物业管理处按美佳物业总公司相关奖惩制度执行)
奖惩决定机构1)总部各部门及负责人、各地区公司及负责人-有权在日常管理中按照本规定对所管辖内下属部门及个人,按照集团授予的管理权限,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确定奖励与处罚
2)集团审计管理委员会-有权通过内部审计,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确定奖励与处罚
3)集团绩效促进委员会-有权通过绩效考评,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根据集团绩效管理的规定确定奖励与处罚
奖惩建议与执行部门1)集团员工以及集团各级组织-对于违反集团制度与流程规定的行为,拥有按本规定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力与义务
2)地区人力资源部-拥有是依据本管理规定,对地区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提出奖惩建议,并按集团和地区公司确定的《制度与流程奖惩处理决定》,执行奖罚或监督相关部门执行的权力与义务;3)集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