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招聘简章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系中央音乐学院与厦门市政府合办的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厦教局办[2005]19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8名
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3、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1、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
2、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范围:1、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3、符合条件的国内外优秀专业人才
四、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一)岗位、人数、任职条件详见招聘要求
(二)岗位职责:1、承担并以负责的态度高水准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如遇学校调整工作量,工作任务随之调整
2、制定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参加国内外比赛
3、参加学校的各类考试及一切教学研讨、艺术实践活动
4、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资源,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