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作业指引编制徐青日期2002-8-23审核唐激扬日期2002-8-23批准刘荣先日期2002-8-23流程要素流程目标:流程时间要求流程监控点数目流程主要责任岗位项目经理部流程涉及职位数目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2003-2-21A/1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徐青唐激扬刘荣先1
目的确保将满足国家规范及环境指标的建筑材料用于工程,确保在工程建设的几个阶段对室内环境污染的指标进行有效控制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建筑材料、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术语和定义4
工程管理部负责在签署采购及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本作业指引,对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提出要求
项目经理部负责进场材料资格审查、进场检验监督及地质勘察、施工、竣工三个阶段的检测控制
对本作业指引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提出变更的,需由工程总监最终批准
检测材料种类a)非金属无机材料砂,石,砖,瓦,水泥,墙地砖,马赛克,陶瓷(洁具等),玻璃,混凝土,硅酸盐(大理石,花岗岩等石材),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石渣)空心砌块,预制品b)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涂料、处理剂等5
进场材料资质要求a)非金属无机材料进场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环境指标检验报告,其放射性环境指标等级分类及放射性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b)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涂料、处理剂等进场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环境指标检验报告,其环境指标等级及有害物质释放量(含量)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
c)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环境指标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有效
该报告作为办理工程付款的依据之一
d)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的产品环境指标检验报告,其产品禁止进场
对地质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