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工发(2012)19号各区、县总工会,委、局(公司)工会,淄博矿业集团、山东铝业公司工会,市属企业集团及直属单位工会:根据《淄博市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淄工办发[2011]56号)要求,将2012年确定为“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在抓好工资集体协商深入推进的同时不断提升协商质量和水平,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构建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现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活动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为目标,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目标,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集中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市总“三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市今年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其中世界500强在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
同时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到协商代表的产生、要约承诺、集体协商、审议通过、报审公布、监督检查“六个规范”(参照工作标准)
三、实施步骤1、集中要约阶段(3月份)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迅速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活动
企业工会要积极主动地进行要约,发出书面要约书,明确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需要企业方提供的有关情况
企业工会要约有困难的,由上一级工会代行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
2、协商签订阶段(3-7月份)广泛听取职工对收入分配的意见,协议内容应得到协商双方的一致认可
工资协议草案要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