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龙涓乡2011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与规定,结合本乡卫监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一、食品安全监管(一)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协助各项调查工作的开展
(一)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痊(包括集体食堂、卤味店、自制饮料店、馒头店等)进行祥实的摸底调查,并建立摸底调查档案,按照县卫生监督所的部署开展日常及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密切与村委会、村卫生所的联系,在县卫生监督所的支持下控索建立农村“红、白”喜事自办酒席事前介入制度
(三)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历年来的整治成果
使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在2011年达到60%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索证管理达到50%
(四)开展节日期间餐饮服务市场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节假日开展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检查,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全面摸底、建档工作,通知许可证的办证、年审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要有记录协助县CDC结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
三、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督促(协助)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新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要有记录,每所学校入学新生数、接种、补种等基本情况
(二)加强食品卫生监管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督促学校每年至少出2期简报或板报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检查时以底稿或照片为依据
(三)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抽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保障师生饮水安全
四、医疗机构监督(一)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保持高压态势,配合县卫生监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活动
重点加大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