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费用管理规定《市场管理规定》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销售部、分公司的市场广告、宣传、促销等推广行为
目的:为保证公司及分公司关于市场活动与对外宣传的有效性、一致性、严肃性与连续性,为分公司、经销商的市场活动与宣传提供指引,规范总部及分公司/经销商的市场广告、宣传、促销推广行为,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节季/月度常规市场活动计划的管理规定一、市场活动的定义1、总部活动:总部销售部统一策划展开的品牌建设,新品上市,市场推广的活动
2、区域机构活动:指各分公司、经销商在当地开展的市场广告宣传活动
市场活动包括:终端户内、户外大型广告;专卖店形象建设的招牌、灯箱、喷绘;终端及专卖店的产品宣传陈列道具的制作;相关经销商/分销商广告宣传活动的支持;当地新产品上市推广会、渠道成员培训会、产品订货会;二、季度市场活动计划管理的规定:1、各区域、分公司必须每季度做市场活动计划,《季度市场活动计划书》作为月度的常规市场活动实施计划申请的依据,但不作为费用支出的依据
若无季度计划,则月度的常规计划申请不予受理;2、季度市场活动计划必须在上一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报销售部,销售部在该月30日之前回复各区域、分公司;3、季度市场活动计划必须经销售部门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批,方可作为月度计划及预算分配依据
三、月度的常规市场活动管理的规定:1、各区域、分公司在实施广告促销活动前必须遵循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市场费用管理规定申请依据为季度市场活动计划书的申请审批结果;2、销售部根据公司的销售策略,市场重要等级程度,各区域、分公司年度销售目标等分配市场活动的费用预算,各区域、分公司依据年度预算制定月度的常规市场活动的计划;3、各区域依据销售部制定的年度、阶段性的宣传重点及推广主题的活动参考方案,由区域经理经理/分公司经理统筹组织策划本区域/分公司月度的常规市场活动方案,报送销售部批复后在当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