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为全力打好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决守住影响农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为基础,强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等源头监管,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禁止“洋垃圾”入境,确保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文明发展新理念,立足我区实际,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美丽内蒙古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长期性、累积性、复杂性和地域性的特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同时受污染暴露特点及污染直观程度所限,长期以来,土壤污染未能与水、气摆在同一高度加以重视和防控
前期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未开展过系统的管理、防治、监测等措施,造成我区土壤污染存在底数不清、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为此,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污染防治思路,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为基础,结合详查结论,因地施策,切实加大保护和管控力度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目标明确
结合我区耕地分布和工业企业布局,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重点为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行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