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分析从严治党与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基本内容
1987年,从严治党第一次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出现,成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
与此同时,党内民主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也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被明确提出
从严治党和党内民主同时出现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并不是历史的巧合,而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对执政党建设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是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不断探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顶层设计的制高点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规划,将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到国家战略布局的高度,使其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为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创造了新的条件,也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全面从严治党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自党的十三大提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以来,以党内民主为对象的相关研究逐步展开,深度和广度明显增强
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在民主理论、组织原则、价值本质等方面存在共性,学者们从各个视角探寻体制内的党内民主与广泛性的人民民主的关系,认为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政治民主化的路径
这条路径的可行性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政治功能等方面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特殊性使党内民主在推动人民民主的过程中能够发挥先导和表率作用,同时其一般性也要求在执政过程中要努力实现公民的政治参与,保持党与人民的民主沟通,保障公民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选举等基本权利
因此,理论界对于“通过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一路径基本形成了共识,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选择,这是党和国家政治文明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创新
但是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一政治民主化的路径,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应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