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华丰矿打非治违专项实施方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遵照《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经信煤炭函【2012】532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市地方煤矿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煤办【2012】38号﹚的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本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成员:组长:许可副组长:许呈伟、周忠良、裴圣龙成员:冯丹、刘凡永、续文猛、二、工作重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结合本矿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未按照开展方案设计要求以及生产能力要求,有乱采滥挖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2、超层越界生产建设矿井
3、假借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地方煤矿
4、不执行《防法煤与瓦斯突出规定》、《XX省人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煤矿瓦斯综合法理与利用办法的通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区域和局部两四位一体防突效果评价,在突出危险区域组织生产和作业的
5、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没有按规定申请延期或超过有效期仍然进行生产的
6、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
7、停产整顿、停产整改矿井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8、煤矿企业强令井下职工超法定工作时间作业的
9、从业人员未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第1页共13页10、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配备达不到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
11、虚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2、通风、供电、排水、防尘、提升运输等生产系统不健全就组织生产的
13、使用国家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