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优质规范服务工作方案局机关各站室、局下属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优质规范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畜牧水产系统和窗口单位的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改善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结合本系统的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单位优质规范服务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要求⒈严格执行政策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全市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确保政令畅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不允许强调本部门的利益,而发生与市有关鼓励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经济的政策相对立的行为
实行令行禁止的政策环境
⒉推行政务公开
设立永久性政务公开栏或政务公开墙,要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要按规定的范围、时限,如实向服务对象或社会公开
重点是公开畜牧水产部门的职责、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工作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承诺、违法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和处罚方法,以及需要服务对象了解的其他事项,不允许公开内容含糊空洞
在工作中,要严格按公开程序办事,不允许暗箱操作
创造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
⒊强化优质服务
要端正服务态度,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文明服务
不允许态度生硬、语言冷淡、作风粗暴,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或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不允许推委扯皮、办事拖拉;要简化办事程序,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办事效率,不允许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工作效率低下
形成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⒋严格文明执法
要规范执法,依法执收执罚,不允许搞“三乱”
要从严执法,秉公执法,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不允许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不公、责任追究不到位;要在第1页共4页执法过程中做到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亮证检查,文明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