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储存的企业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1、开展“打非”工作,重点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企业“三同时”办理和评价备案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1、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安全设施落实情况;3、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完成整改项的整改;5、动火、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按章执行情况和票据执行情况;6、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7、对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8、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9、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第1页共2页(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方案,排查重点,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彻底消除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专家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