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浙江经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借鉴典型经验促进小城镇发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总结交流几年来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的经验,明确下一步我国在新形势下小城镇发展的基本思路,2001年9月12日至16日,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在XX市召开了“全国小城镇政府管理制度改革和可持续发展典型经验交流会”,15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镇作了经验交流,国务院体改办副主任宋宝瑞到会讲话,对前几年来全国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肯定,对下一阶段的试点提出了要求
一、各地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1995年原国家体改委在全国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各试点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明确了改革方向,着力解决影响小城镇发展,阻碍各种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聚的体制性矛盾和政策障碍,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管理新体制为目标
1、推动了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了县镇事权划分
在试点中,以明确县镇两级政府事权划分为突破口,本着县事县办、镇事镇办的原则,明确了镇政府的管理权限
大部分试点镇拥有了规划、投资项目审批、土地、城镇建设管理等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
浙江龙港、安微叶集等镇-1-实行计划单列,被赋予行使县级项目审批权、城镇管理权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单列的其它管理权
政府机构改革取得较大进展
按照“小政府,大服务”,“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从小城镇承担的职能和实际需要出发,打破上下对口的旧模式,按照城镇管理的要求,自主设置镇政府机构
同时,大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打破了干部身份终身制,引入激励机制,在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同时,精简分流了大批富余人员
如XX省凤义市竹林镇,镇职能部门由原来的12个减少到4个,工作人员由47名减少到第1页共4页22名
县镇财政分配关系得到理顺
多数试点镇改革了原来的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