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矿产资源违法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实现全区矿业秩序的全面好转,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自今年12月至明年1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使无证开采、毁坏林地、破坏资源、堵塞河道、非法转让、越界开采等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坚决取缔无证非法开采的违法矿点,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顺利迎接年度矿产资源卫片执法创造条件,为全区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整治内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主要包括:(一)违法开采行为,分为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行为;(二)村两委会非法出租(售)山场、林地、土地等用于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三)违法转让行为,主要指违法转让采矿权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一)清理清查阶段(年12月8日-年12月16日)
各街道、镇要认真制定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标准要求,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和业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对发现的无证开采、违法违规采矿、越界开采及违法转让矿业权等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并逐一登记造册
12月17日前,将清理数据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处理整改阶段(年12月17日—年1月16日)
各街道、镇要采取边清理边整改的方法,对辖区内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取缔非法开采的业户
区国土、公安、安第1页共3页监、林业、水务、环保、工商、交通、文广新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群发性非法开采行为和矿产资源开采难度大的地区进行集中查处,对无证开采行为,依法拆除地面设施,查封设备、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