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管理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2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的有序发展,确保全区人民身心健康,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年9月13日至12月25日在市区内酒类流通行业开展“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立诚信、法制、健康、规范的酒类市场流通秩序为目标,坚持“宣传在先,营造氛围,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文明执法”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酒类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区酒类市场的流通秩序,提高行业经营者的水平,推动我区酒类流通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至9月27日)各镇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办法》的宣传,重点宣传实施《办法》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办法》的核心内容
通过宣传教育使《办法》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了解《办法》,使酒类经营者依照《办法》规定依法经营酒类商品
各镇办要在各行政村及集贸市场悬挂宣传《办法》的横幅;各商场超市要制作“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宣传牌,悬挂于明显位置
此项工作务必于9月23日前完成
《办法》宣传页由区政府统一印制,区商务局及各镇办负责发放到有关经营户,由各镇办财政解决,不允许向经营户收取
各单位具体发放数量如下:刘寨办事处600份,长兴路办事处500份,迎宾路办事处400份,新城办事处300份,大河路办事处200份,老鸦陈办事处200份,花园口镇300份,古荥镇400份,区商务局600份
(二)备案登记阶段(9月23日至10月25日)各镇办要与当地工商所密切配合,做好酒类经营者的统计第1页共3页调查工作,确保辖区统计工作的准确性
对于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经营户,要登记造册;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