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市综治委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市工商系统的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以及赣综治委〔2010〕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将改善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状况作为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改进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组织开展持续性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努力使治安混乱地区、行业、领域、部位实现由乱地治、由治到安
同时,紧紧跟上治本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实现宜春经济社会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条块联动”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以属地为主,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整体联动,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各类突出问题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治安问题,哪类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
(三)坚持“标本兼治”原则
排查整治要以打击开路,组织工作队伍,跟进各项整治措施,工作中注重因势利导、疏堵结合,切实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法制教育,完善社会管理,改进服务方式,扶持经济发展,推进平安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消除产生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第1页共6页(四)坚持“责任查究”原则
各单位要通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及时找准和化解突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