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打击非法开采和运输矿产行动方案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运输矿产资源行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维护正常的车辆营运秩序,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9年4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打击非法开采和运输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车、黑煤窑、黑矿主”,确保矿产资源得到有力保护,道路交通营运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区打击非法开采和运输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卢成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一)打击非法运输工作组组长:*(*交巡警大队)成员单位
大湾镇、区交通局、区运管所、区农机管理中心
(二)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组组长:*(大湾镇)成员单位
*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煤炭局
(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案组组长:*(*公安分局)成员单位
区委政法委、大湾镇、区煤炭局、区安监局、*第1页共3页国土分局
(四)监督检查组组长:*(区监察局)成员单位
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监察局、*公安分局
三、工作任务以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和“黑车”非法运输为重点,坚决铲除和取缔私挖滥采小煤窑
通过加强路口管理、路面巡逻和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特别是要结合威XX县区东风镇发生“3·19”非法采煤事故后XX市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大湾镇辖区内的非法开采和运输煤炭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的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
(一)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非法煤窑,要坚决取缔,能炸封的一律炸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