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动全县重点区域火灾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决定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一、行动时间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2015年4月底,按照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第二阶段为2015年5月初至12月底,要结合我县实际深化专项治理,解决遗留的难点问题
二、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建设局安全科科长、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为成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治理范围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部位
四、治理重点(一)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三)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企业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企业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强化日常管理,开展第1页共4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七)企业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是否存在合用的情形
(八)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九)企业临时用房的楼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构件和彩钢板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规范要求
(十)企业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置相应的装备设施
五、工作措施(一)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普查
2015年2月28日前,各行业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