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小金库整治方案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按时完成市建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任务,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市建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建委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二、专项治理范围:此次治理的范围包括市建委机关、园林局(包括二级机构)、市政管理处、建管处(包括二级机构)、质监中心站、测绘院、建校、城建档案馆、路灯所、墙改办、排水办、燃气办、定额站
三、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组织实施时间:1
2012年6月1日至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报《单位第1页共2页“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于6月20日之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报告表及统计表报送市建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至10月2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委“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
各单位11月1日前务必将重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