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药化工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全市医药中间体及产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石化企业和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盐化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等化工石化企业(包括取缔、关停及废弃的)的集中整顿、有效控制和治理医药化工企业污染,积极推进医药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医药化工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等设施,提升医药化工企业生产经营标准和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控制和治理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
实现医药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措施(一)全面开展排查
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化工石化企业以及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和辖区内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涉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的医药化工企业
严肃查处沿江沿河医药化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行为
(二)重点检查沿江沿河各类工业园区和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沿江沿河医药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沿江沿河已取缔、关停以及废弃的医药化工企业处置情况
(三)检查医药化工企业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污染物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是否健全;重点防控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情况;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事故应急装备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四)严格检查医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储、使用等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五)认真梳理医药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第1页共2页和信访案件,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医药化工企业污染突出问题
(六)严肃查处监控化学品企业未办理生产特别许可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
(七)审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