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根据有关指示精神,决定在农村推行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四议两公开”(以下简称“4+2”)工作法,逐步实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和完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4+2”工作法,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决策事项和程序(一)主要内容
“4+2”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决策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1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
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应到会人第1页共16页员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