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2013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
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XX县区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四、时间安排“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13年6月11日起到2013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
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
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第1页共4页(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