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保险实践方案把平安生产责任平安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平安生产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试点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并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街道)给予惩处
给合我区实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平安生产责任平安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37号)和省安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平安生产责任平安试点工作方案〉通知》鲁安监发〔〕79号)精神
制定如下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依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原则,探索推进将责任平安机制引入平安生产领域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在全区建立起责任平安与平安生产工作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社会平安发展保证制度
二、试点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一)试点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试点时间
试点工作从年4月开始
依据《省平安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有关死亡赔偿的规定给予平安赔偿
造成从业人员伤残的依照平安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平安责任
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死亡后
实行与被保险企业的平安生产规范化达标及以往年度事故发生情况等相结合的费率浮动机制,(四)平安条款和费率
依照省安监局和保监局组织承保公司制定的平安合同执行
充分发挥平安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
促进参保企业自觉做好平安生产工作
保费由投保单位依照规定开支,第1页共4页具体承保方案由中国人民财富平安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制定,(六)经办方式
承保工作由中国人民财富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负责
具体经办方式按鲁政办发〔〕37号和鲁安监发〔〕79号文件要求操持
经区责任平安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确定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