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加强食品监管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95号)的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严厉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销售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一)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的治理(市质监三分局、区经贸局、市食药局第三工作站)
对生产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督促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
严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黑窝点、网上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切断地下生产销售链条
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加强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治理(区农林水利局牵头负责)
继续做好整顿奶站的工作,规范奶站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品添加剂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加大饲料、渔料及饲料、渔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渔料生产企业,打击在饲料、渔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在畜禽饲养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第1页共5页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等问题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