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为做好县级2015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参照省市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依据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建设廉洁政府,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以及“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信息公开办法》对预决算信息公开也作出规定
国务院《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要求:“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省财政厅《转发lt;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gt;的通知》,对地方预决算公开的总体要求、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进行全面部署
二、公开内容县财政部门负责公开2015年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和2013年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决算;纳入公开范围的县直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的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三、公开范围参照省市公开范围,除部分涉密等部门(单位)暂不列入公开范围外,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等67个部门(单位)列入公开范围(名单见附表,有下属单位及派出分局的合并公开,不含下属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四、公开原则第1页共2页一是“三公”经费实际开支要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有关开支标准和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