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审批、监管、服务、监督创新实施方案》精神,推动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落到实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我市参加司法考试人员及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结合窗口服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以落实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主线,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为参加司法资格考试人员提供一流的服务,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行政审批的内容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是二项
一是司法资格考试,二是法律援助审批事项
三、服务对象及内容(一)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
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
(二)考试方式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内容包括:理论法第1页共4页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采用闭卷的方式,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
(三)资格授予每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公布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