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区商务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2018年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消安〔2018〕3号)要求,结合全区商贸流通领域春夏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商务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春夏期间特别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2018年5月10日至9月20日
三、组织领导自治区商务厅成立商务领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由自治区商务厅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由厅办公室、流通处、人事处、运行处、建设处、加贸处、外贸处、政法处(企改办)、服务中心等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流通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1—(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
2018年6月底之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形式,以单位一把手、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企业法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为重点对象,大力宣贯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让其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人心,让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了然于心
(二)严管严控火灾高危场所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做好对涉及商务领域的“一大(大型综合体)一化(成品油经营企业)一高(高层建筑)第1页共3页一低(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的消防管控工作,认真落实“一场所一对策”要求
请于2018年6月底前,按照《广西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举措
涉及商务领域的突出火灾隐患,务必在今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召开前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