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讨论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讨论稿)一、考评依据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
二、考评办法1、考评总分为200分
共同目标40分,各办公室全体岗位工作目标160分
2、单项工作在全县的年度考评中获前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责任办公室每人10、9、8分,如在全县年度考评中排位倒数一、二、三名的,分别扣责任办公室每人10、9、8分
各分管工作在主管部门考评中获前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责任办每人5、4、3分
如排位倒数一、二、三名的,则扣责任办每人5、4、3
分管工作受到多部门奖励或排位倒数的则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兑现
3、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若受到通报批评(以县四套班子、县“两办”或主管部门的文字通报为依据),每次扣责任办2分
4、本方案考评分核算到各办公室,个人记分由各办公室根据办公室人员的工作优劣确定
档次差距不得少于5分
不允许搞平均主义
三、奖惩办法及其他为了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纳入考评的所有干部职工,逐月扣发300元津、补贴(临时人员扣200元,不参加考评,视工作情况返还风险金)作为风险金,年终进行考评,具体办法为:1、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按所在办公室工作人员最高考评得分计分
2、书记、镇长得分为工作线主任最高考评分计分
3、考评以140分为基础,140分以下(不含140分)不参第1页共9页加考评
140分以上按每分18元返还工作津、补贴
4、法定假日期间,镇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统一安排上班,或者统一行动安排夜晚加班,均按加班处理,支付加班补助,以加班人的日工资标准计发
夜晚加班的计算方法为:加班1—4小时计上班一天,4—8小时计上班两天,8小时以上,计上班三天
加班的依据,以镇党委、政府的考勤登记为准
5、请、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