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全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为指导,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对象包括全县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粮米加工厂、木材加工厂,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城镇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证等
(二)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备案、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四)重点检查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三、责任分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县建设环保局负责对存在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招投标、降低资质、一票否决及清出建筑市场等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第1页共4页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县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对无合法证照的予以取缔
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