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回龙镇人民政府文件拟稿纸文件编号:回府发(2012)14号主办站所:村建中心文件名称:同下签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意见):发放(呈报)范围:各村(居)、镇属各工作部门抄送范围:拟稿人:罗广仁时间:2012年2月25日印数:15回府发"2012"14号回龙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镇内交通网络道路行驶安全,根据我镇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服务于三农及三个建设年工作,确保镇内道路交通安全,助推镇域经济健康全面发展。二、工作措施1、每月对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不少于十次。对高速公路施工便道实行重点检查,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2、联合检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精力对桑回线、马回线、向周线、临回线四条大运输线逢场天、星期五、星期日等赶集日和学生收放假日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超载现象,严禁无证无照、醉驾、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进入道路营运。3、配合土管部门对在公路沿线占道经营或占道修建建筑物的行为予以坚决取缔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4、根据《道路交通应急预案》规定,凡属镇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律按应急方案进行第一时间处置,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第1页共2页5、冰冻气候一律封闭道路禁止通行,确保安全。6、对洪水灾害期间,第一时间对镇内道路进行全面检查,对水毁道路进行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确保安全运行。7、在各村(居)设立道路交通情报制度,凡是道路交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第一时间报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于应对处置。8、对gps系统没有发挥监督功能的车辆报运管部门停止运营。三、处罚1、对查处的各类非营运车辆载客行为以最高限进行处罚。2、对占道经营或占道建筑者按照《公路法》之规定予以强制撤除。对屡劝不听劝阻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拆除。回龙镇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一月一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