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工作部署,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结合我镇校园及周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1、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和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
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实行警校共建
2、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无证及占道经营的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
凡因噪音、灰尘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工业企业,坚决予以整改
3、彻底清查恐怖玩具、赌博玩具和含不健康文化内容的玩具、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内容健康、质量安全
4、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
5、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消除学校内部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尤其是对教室、楼道、围墙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
经常检查学校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等,严防火灾、危房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通过落实防盗抢、防伤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
二、组织领导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镇政府镇长担任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工商所、派出所、镇医院、司法所、综治办、鲁桥中心小学、东里小学、孟店小学、吴家道小学、鲁桥中心幼儿园、艺佳幼儿园、蓝天幼儿园、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职责第1页共15页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拟订行动方案,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向各小学、幼儿园派出法制副校长;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