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河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梅家河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为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XX县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一、二、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乡直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发地的乡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科学、果断地进行处置,抢救伤员,消除隐患,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致病(死)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因药品质量或者不良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众健康的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按照XX县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确定为四级
第1页共7页(一)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级)(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二级)(三)比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三级)(四)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四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2、造成伤害人数20—29人,且发生在学校或者发生在本乡举行的重要活动期间的;3、乡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