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方案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成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宏辉任组长,副区长李正金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教文体局、区卫生与计生局、区消防支队、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副局长谢云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1、全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含停产企业);2、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
四、整治重点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2、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第1页共4页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安全审查;4、剧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特殊监管措施不到位;5、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人口密集场所、公共设施、保护区域安全间距不足;6、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