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隆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2
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3
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4
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5
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6
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第1页共6页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