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采煤技术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及《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通知等
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
3、工作面回采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要按照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编印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安全、顶板管理、做到动态达标,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4、所有上岗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本规程,学习后人人进行签字
因其它原因学习规程缺勤者,上岗前首先补学作业规程,否则严禁上岗
5、在开采过程中,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确有困难或不适应现场需要时,必须及时向生产科汇报,及时写补充措施修改,并认真组织职工学习
第一节防止煤尘、瓦斯、火灾和水灾事故措施一、防煤尘事故措施:1、工作面、运输巷各转载点和进回风巷必须有完好的喷雾防尘设施,并正常使用防尘,同时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及喷雾设施,并按《规程》第152、154条执行
进、回风巷按规定使用好隔爆水袋棚,使用和维护好防尘设施
2、防尘胶管的直径不低于15mm,水管的节头必须捆牢固,有可靠防脱连结,有破口漏水不能处理时必须及时更换
为了保证使用好防尘水,要求在上出口有人负责开关防尘水,无防尘防水或防尘水使用不好时严禁割煤
3、上、下出口前后50m范围,人和各个转载点前后50m范围内采煤队每班至少冲洗一次煤尘
其余两巷及车场通风队每周不少于一次洒水冲尘
二、防瓦斯事故措施:1、必须按《规程》第138、139条规定执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安全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除工作面外,上护巷砂带套子内的瓦斯检查也必须加强,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汇报,在不改变通风系统的情况下,按矿调度室指令进行处理
3、队干、采煤机司机、班组长、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