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东一中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营XX县区股级教育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XX县区教发〔2015〕3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职位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安保处教科室信息中心小计职数222211111四、报名范围及条件(一)报名范围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1
敬业守法,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3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
男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3年8月31日后出生),女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
近三年来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第1页共3页6
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组织形式与内容(一)组织形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在区竞聘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内容竞聘内容由民主评议、面试、业绩考核三部分组成
(1)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包括学校领导班子评议(占评议分的40%)、教职工评议(占评议分的60%),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并公布分数,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