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方案《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14〕97号)明确,自2014年起,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为开展好全国“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地区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减少贫困、共创生态幸福裕民二、活动时间2014年10月17日-10月31日三、活动内容(一)召开xx县全国“扶贫日”活动动员会暨现场捐助启动仪式
(二)营造全国“扶贫日”氛围
1、悬挂横幅
(具体见附件)2、设立咨询台
由扶贫办、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经局、林业局、农机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县委、农行、农发行、信用联社、邮政局结合本部门优势和特点,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巴尔鲁克路设立咨询台(政府路口红绿灯东西两侧),开展扶贫济困专项宣传活动
3、专题报道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文广局、扶贫办配合制作系列专题报道
4、短信宣传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宣传短信内容,由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在活动期间发送手机短信
(三)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
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捐款打入xx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号:,开户行:,款项用途:xx县扶贫办捐赠收入,并将捐款名单及金额在10月20日上午12:00之前报县扶贫办,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2、组织开展居(村)民“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捐赠活动
第1页共5页(由各个乡镇(场)牵头组织)3、开展企业爱心捐赠活动
由商经委牵头组织,企业捐款资金打入地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xx州xx区财政局国库科,账号:,开户行:,款项用途:行署扶贫办捐赠收入
各企业要将捐款名单及金额在10月20日上午12:00之前报商经委,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四)开展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