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XX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准备工作,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效开展,经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项督导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时间20xx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二、督导内容按照中央督导组决策部署,具体围绕三个聚焦六个突出(具体内容附后)
三、督导方式现场督导采取分组方式,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带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组成督导工作组,每组4人
各督导组按照统一部署,带案(线索)督导,下沉基层村(社区)等重点地区,进驻督导地点一周时间,采取听取党委、政府汇报,查阅资料台账,督导线索核查、案件侦办,听取社会评价,核查工作实效等方式进行督导
四、督导要求一要做好督导准备
各督导组开展工作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开展督导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站位,明确要求,做足功课
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把握到位,情况熟悉到位,联络沟通到位
二要深入基层督导
督导组在听取基层工作汇报,查看工作资料的基础上,一方面,要深入村(社区),到情况复杂、治安混乱、问题严重的地方,近距离发现问题、剖析原因
另一方面,要深入到斗争成果不明显的地区,帮助分析原因
三要处理好督导发现的问题
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提高督导质效
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第1页共2页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委查处
四要搞好配合
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工作,改进督导方法、措施,提高发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被督导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