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水平测度与经济福利综述尽管有众多指标可以用来反映某一具体金融产品的服务水平,但测度金融服务总水平的系统指标却没有定论
国外学者试图直接测度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即人们在经济生活中能够获得金融服务的程度,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金融服务的供给和人们对金融服务的使用
beck,etal
于2005年第一次引进一组新的银行业覆盖指标,来测度信贷服务可及性水平
这些指标分为两大类:一是银行金融机构覆盖度———每千平方公里银行机构密度、每十万人银行机构拥有量、每千平方公里atm密度和每十万人atm拥有量;二是银行金融服务使用度———每千人贷款额、贷款收入比、每千人储蓄额和储蓄收入比
以上指标虽较为粗略,却是衡量金融服务水平的首次尝试,也是对金融发展指标的重要补充
honohan(2006)基于150多个国家的统计数据,提出了另一个新指标———拥有银行账户的家庭数量占总家庭数量的比值
随后,stijnclaessens(2006)和mandirasarma(2008)也在beck等人的基础上对上述指标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与改进,所提指标仍然是围绕金融服务的覆盖度和使用度来设计的
由于各国的统计数据不尽相同,为了保证测度结果的可比性,学者们不得不舍弃一些测度指标(这些测度指标在某些国家容易获得,并且能较好反映金融服务水平,但在大多数国家却难以获得)
因此,测度金融服务的可及性主要是从银行机构覆盖度、存贷款情况、拥有银行账户的家庭比例等维度展开
通过对金融服务可及性的测度,国外学者得出一致结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服务水平较低,只有不到50%的人口才能够获得金融服务(beck,etal
,20XX)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上述测度方法基本是基于现有的银行统计资料进行的,如果用以上指标来衡量金融服务水平的话,就会使得测度结果与实际水平具有较大差距
这是因为,金融服务并不是仅仅局限于银行提供的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