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规范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强化渔业安全整治,区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以渔业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配备不齐、船员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为整治重点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渔船通信终端设备和救生衣配备,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渔船渔民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使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和救生衣配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渔民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违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整治范围所有在册渔船
四、组织领导区局组成由副局长为组长,市渔监处副处长、区海监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渔政、渔监、船检等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监大队,具体负责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沿海街道办事处也要参照区局组成由分管领导负责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指挥和协调辖区专项行动的开展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此次活动从2月22日至11月15日,共分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
2月22日-2月28日
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并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配备阶段
3月1日-6月30日
渔政、船检要结合春季渔船集中年审,强化登船检验,严格把关,集中为渔船配备cdma、ais、rfid、北斗卫星等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并对已配备到船的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进行全面第1页共3页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维修、更换,确保被检渔船设备运行正常
要按照《省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船用终端管理办法》(鲁海渔函[2012]79号)的规定要求,对未配备且不能保证正常运行的,船检部门不予办理渔船检验业务,渔政部门不予受理其申请相关业务,过户、报废渔船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同时对没有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