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工作方案20*年,我省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省
为了做好试点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紧紧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加快发展步伐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发展多形式、多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积极引导、规范和提高,使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数量上增长、质量上提升、制度上规范、机制上创新
二是抓好典型
省、市、县三级通过狠抓典型,建立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是探索发展途径
认真总结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办法
四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各试点市、县通过规范、提高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创办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实现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收入较大幅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
到2010年,全省30%左右的农户加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的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30%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
二、试点范围与方法步骤(一)试点范围
全省确定XX市、XX市、XX市、XX市、杨凌示范区为试点市(区);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市XX县区、XX县区,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第1页共5页县区,XX市XX县区、XX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