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县关于水上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能力,牢牢坚守红线,促进安全发展,不动摇、不放松
二、整治主题守住红线、强化责任、攻坚克难、综合治理三、整治目标实现全镇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事故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违法、违规、违章查处“零容忍”
全面提升防范预警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健康、和谐、安全发展
四、整治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4月10前)(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三)督查整治阶段(2014年5月1日至6月20日)(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五、整治范围砂石场、碎石场、河道及其岸线、码头、各类船舶六、整治内容(一)非法采石采砂、乱采乱挖
(二)在禁采区采石采砂
(三)场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场内特种设备由无证人员操作;船舶系缆桩的设置
(四)在河道及其岸线乱倒弃土
(五)三无船舶、报废船舶、船舶买卖未过户、船舶证书资料不齐或未持有合格的证书和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作业
(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超员和超载驾驶、冒险航行、夜间航行、洪汛期间和超过警戒水位第1页共3页线不减员不减载航行、停航封渡后强行航行的
(七)自用船、渔船、货船非法载客
(八)救生衣双百行动不落实
(九)渔船无证捕捞、毒鱼、电鱼、禁捕期捕捞
(十)非法建造渔船,擅自改装船舶
(十一)安全隐患整治不力
七、强化领导,高度重视各有船村、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