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年度建筑立面集中整治方案为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美化市容市貌,有效提升庐城品位,根据市城管局立面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依照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xx市关于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庐城工作实际,决定自201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对XX县区主次干道全面开展立面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标本兼治、全民参与、部门配合、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清理整治和依法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联合整治和各负其责相结合,通过整治活动,规范建筑立面管理行为,推进示范路段和精品路段建设,确保一般路段立面管理合格率达85%以上,示范路段立面管理合格率达95%以上,从而达到主次干道整洁有序,建筑立面整齐规范,违章广告有效遏制,设施亮化得到加强,全面提升市容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从工作细节入手,从改善庐城发展环境入手,从提升XX县区景观环境入手,建立立面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县XX县区建设和管理增光添彩,优化庐城XX县区投资环境,进一步提升庐城市容市貌品味和档次
三、整治范围此次集中整治重点路段为
黄山路、塔山路、文昌路、移湖路、军二路、文明路、越城路,逐步延伸到XX县区其它主次干道和沿街巷道
四、整治内容(一)拆除一店多招;(责任单位:广告办)(二)拆除违规设置的电子条屏;(责任单位:广告办)(三)拆除或改造陈旧破损、材质低劣和位置、内容、规格等不符合设置要求及以酒类等冠名的店招标牌;(责任单位:广告办)(四)拆除违规设置、设置期限届满和破烂损坏、存在安第1页共5页全隐患的广告设施;(责任单位:广告办)(五)改造或及时维护残缺不亮的霓虹灯字牌和临街楼宇亮化设施;(责任单位:广告办、市政所)(六)清理沿街立面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