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各省辖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国家环保总局最近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环办[2005]69号),文件可在国家环保网站(www
cn)总局办公厅文件区中下载或在江苏环保网站(www
cn)下载区中下载
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2005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技术推广项目建议书及电子版各一份)报我厅审核、推荐
联系人:张胜林、龚海涛联系电话:025-83304623、83309980(兼传真)电子邮箱:ght@jshb
cn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环办〔2005〕69号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促进我国环境科技水平发展,引导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推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我局决定组织实施“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成果推广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拟针对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管理特别是污染防治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以及制约我国环境保护技术发展的共性或瓶颈性的重大问题,由我局按年度优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消化吸收的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成果,对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并在全国示范推广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我局先期启动筛选重点领域的先进技术成果,请各单位组织好技术成果筛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技术来源优先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技术,首次整体引进技术的国产化等;也可选择合资合作的方式由外方提供的技术
二、推荐的条件1、推荐技术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管理的要求,满足近期或中长期环境污染治理的